2021年銀行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(29)
對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種民事裁定,當事人不可以上訴?( )
A.關于不予受理的裁定
B.關于駁回起訴的裁定
C.關于管轄權異議的裁定
D.關于對財產保全的裁定
東吳教育參考答案解析
答案: D
解析: 2007版民事訴訟法:第一百四十條 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: (一)不予受理; (二)對管轄權有異議的; (三)駁回起訴; (四)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; (五)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; (六)中止或者終結訴訟; (七)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; (八)中止或者終結執行; (九)不予執行仲裁裁決; (十)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; (十一)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。 對前款第(一)、(二)、(三)項裁定,可以上訴。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復議一次,并沒有規定可以上訴的規定。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D。